城鎮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垃圾分類處置、資源化利用;餐廚垃圾收集、處理;城鄉環衛系統服務;環衛項目運營、管理;城市公共服務管理咨詢;公共物業管理;保潔服務;河道清理;園林景觀設計與施工;綠化養護;市政工程施工與養護;市政管網維護;市政給水、污水處理項目運營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衛、環保設備、玻璃鋼制品的制作、銷售;批發、零售:鋼材、建材、五金交電、教學用品;銷售環衛專用車輛及配件;銷售環衛電動車;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清運、處置;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管理;高頻等離子體無極燈研發、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生產、銷售:金屬制品、人力三輪車、塑料制品、玻璃鋼制品、金屬活動房;批發、零售:五金交電、建輔建材、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以上項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除外,不含前置許可項目)
城市垃圾清掃服務;市政設施管理;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工程設計、施工;水污染治理;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物業管理;保潔服務;苗木(不含林木種子)、花卉、盆景種植、銷售;銷售:建材(不含危險化學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衛生管理;清潔服務;管道疏通;市政設施管理;物業管理;園林綠化工程;環保工程;水污染治理;肥料銷售。環保設備、生物、農業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倉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普通貨運;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城市垃圾清運服務。(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清潔服務;園林綠化工程;物業管理;銷售:清潔用品、勞保用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清潔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憑資質證經營);物業管理(憑資質證經營);銷售:清潔用品、勞保用品。
保潔服務;家政服務;垃圾分類及清運服務、城市道路環境衛生清潔服務、排污清淤;外墻清洗;物業管理;銷售、維修清潔設備。(依法須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銷售:機動掃地車、灑水車、垃圾清運車、電動三輪垃圾中轉車、四輪清運車、高壓沖洗車、新型垃圾桶、環保型垃圾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垃圾清運服務(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建筑物清潔服務;貨物裝卸搬運服務;園林綠化養護及管理;停車場服務;公路養護服務;房屋維修;市政設施維護及管理;物業管理;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河湖整治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對園林綠化、城市建設、環衛作業、市政設施以及政府委托的資產項目投資和經營;房地產開發、土地整理;建設工程信息咨詢;建材銷售;物業管理;游泳場(館)服務(限下屬分支機構經營);其它無需審批或許可的合法項目(以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物業管理;清潔服務;外墻清潔;石材護理;環衛清掃維護管理;環境綜合治理;中央空調清洗;空氣治理;病蟲防治;環保工程設計、施工;城市綠化工程管理;裝修工程設計、施工;綠化工程設計、施工;水電安裝(憑資質證經營);停車場管理;市政公共設施管理。勞務派遣(不含境外派遣)(憑許可證經營,有效期至2020年4月17日)。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分類處理(不在三環內設點);家政服務;食堂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道路清掃保潔;綠化維護,管道疏通;水電安裝;物業管理服務;勞務分包;公共設施維護;收集處理畜禽糞便。(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保工程施工、設計;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水污染治理;化肥生產(限分支機構在工業園區內經營);建筑勞務分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金屬門窗安裝工程;鋼結構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系統工程;計算機系統集成;綜合布線;通信工程、網絡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消防系統工程;防腐保溫工程的設計、施工;銷售:建筑材料、電線、電纜;計算機軟件開發。(以上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或限制的項目,依法須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垃圾的填埋處理及資源再生利用;污水處理;大氣污染處理(脫硫);計算機管理軟件的研發;節能項目的投資及咨詢管理(以上項目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資質證的憑資質證經營)。
市政管網疏通;下水道疏通;清掏化糞池;清掏河道;管道維修;綠化工程施工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組織開展轄區內公共場所環境整治工作及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工作。2.維護各村公共衛生設施。3.開展村內道路管護及綠化維護工作。4.承辦村(社區)及政府相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
對旅游項目的投資開發、旅游信息咨詢、服務;園林綠化、城市建設、環衛作業、市政設施及政府委托的資產項目的投資及經營;房地產開發、土地整理服務;建設工程信息咨詢;銷售建材;物業管理;發布廣告(不含氣球廣告及限制類);汽車租賃;舊城改造;其他企業管理服務;砂石加工、銷售(生產項目僅限在工業園區內從事生產加工經營);建筑工程施工;其它無需審批或許可的合法項目(以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政道路清掃;垃圾清運;清潔保潔服務;綠化園林維護;化糞池清掏;環衛設備銷售。(依法須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鄉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理。(依法需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