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生活垃圾或生物質產生的熱能發電;焚燒后的廢物利用;城市廢棄物項目的運營、管理;環保技術的研究、開發、應用以及專業培訓;勞務服務。【以上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旅居車及專用汽車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環保(衛)設施設備、垃圾壓縮轉運設備的研發、生產制造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及其配件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維修;環保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市政環衛設施、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屬標牌、鋼結構的生產、銷售、租賃;汽車及零配件的銷售;機械工程研究服務;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服務;軟件開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回收、清運、加工及利用;房屋拆遷;光伏發電。(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清運,建筑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土地平整,園林綠化工程,工程機械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土方工程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的清運(以上經營范圍凡涉及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從其規定)。
垃圾清運(憑許可證在有效期限內經營),垃圾清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物拆除、清理及處理,建筑以外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工程設備、五金電料、汽車配件銷售及租賃、維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清潔能源投資(含天然氣發電、分布式能源、垃圾焚燒發電、風力發電、配電網項目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維護);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務;能源技術的科技研發和咨詢服務;能源高效階梯綜合利用;能源大數據服務;電力設備、輔材、備品配件,及相關系統成套設備的銷售、咨詢、運行維護服務;銷售:煤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砂、石料加工、銷售。水泥預制構件制造、銷售、建材市場的開發、建筑材料的銷售、垃圾分類處理、循環在利用、生態建材、文化建材加工、銷售、石雕加工、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垃圾清理、拉運、分選、厭氧消化;污水處理、廢物再利用;城區垃圾設施、設備維護更新管理
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轎車、電動觀光車、電動執法車、電動特種車、清掃車、垃圾轉運站設備、塑料制品、橡膠制品、不銹鋼制品、農業機械、工程機械、環保、環衛設備制造、銷售;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健身器材、勞保用品、電子產品、辦公用品、車輛及機械配件銷售;汽車、電動車維修;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物業服務;保潔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普通貨物運輸;建筑勞力分包;房屋拆遷;貨物倉儲;土石方工程;建筑垃圾清理;回填土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水利工程;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道路清掃、公廁保潔、冬季掃雪鏟冰、保潔服務、物業服務;電梯養護;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機械租賃;農田土地復耕工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專用汽車、汽車零部件制造與銷售;專用汽車技術研發及技術轉讓;金屬罐體、塑料罐體生產與銷售;汽車專項修理;九座以上乘用車銷售;新能源汽車研發、制造與銷售;環衛設施、鋼材、機電產品、五金、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衛一體化、環境衛生管理、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其他污染治理、污水處理、污泥處置、垃圾處理、固體廢棄物處理、危險廢棄物處理;水庫湖泊治理、微污染飲用水處理、流域處理、中水回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咨詢、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開發利用、市政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給排水處理設備及其他環保產品的研發、銷售;水資源保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處理(僅限籌建,不得對外經營,籌建期限到2010年6月13日止)。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環保設施的開發、設計、建設;城市垃圾處理服務、污泥處理工程;環保工程;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垃圾焚燒發電;熱力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縣城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縣城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縣城環境衛生監督 縣城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縣城綠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