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協調、行業自律、政策研究、技術交流、專業培訓、成果推廣、咨詢服務、承辦委托、編輯專刊
垃圾處理,垃圾處理技術、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銷售自行研制的新產品×
促進全市環境衛生事業,開展政策研究、行業協調、專業培訓、咨詢服務、新技術推廣、編輯專業刊物。
為維護環境衛生提供管理與服務保障 負責環境衛生作業 環衛設施管理 所屬作業隊伍的管理 負責指導鄉鎮 街道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
垃圾棄土處理;垃圾容器維修;制造人行道磚、垃圾肥、塑料顆粒。
制定行規行約、傳達貫徹相關政策、咨詢服務、調查研究、專業培訓、協調服務、經驗交流、承辦委托等。
保潔服務;家政服務;物業管理;花卉租擺;園林綠化服務;接受委托提供勞務服務(不含對外勞務合作、排隊服務);技術開發、技術服務;信息咨詢(不含中介服務);市場調查;銷售文化用品、日用品、裝飾材料、廚房衛生間用具、金屬制品、社會公共安全設備及器材、交通管理用標志及設施、停車場設施;零售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五金交電、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機械設備;裝卸服務;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清潔服務(不含餐具消毒);維修消防設備、中央空調設備、電梯設備;專業承包;會議服務;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不含廢舊物資回收)、運輸;租賃機械設備;普通貨運。(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統籌區域民間外事資源,主辦或協辦文化、體育、教育、衛生、科技、城市建設管理、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國際民間交流活動,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做好國際友好交流合作城市工作,引導民間組織參與國際友好交流合作城市交往,鞏固和擴大國際友好交流合作城市之間友好與合作的社會基礎,協辦或承辦市民講外語、規范公共...
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衛生等技術性、服務性、事務性工作;負責下屬作業隊伍的管理。
垃圾填埋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承擔本市環境衛生及環衛設施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開展城市環境衛生領域科研設計與技術開發。城市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及綜合利用研究 環衛車輛與機械研究設計 環衛設施研究設計 環衛工程和環衛科技情報研究
垃圾渣土廢棄物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承擔本區域內環境衛生等技術性、服務性、和事務性工作;負責下屬環衛作業隊伍的管理工作。
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物業管理;銷售機械設備、金屬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電子產品、汽車零配件、日用品;機械設備租賃;建筑物清潔服務;從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普通貨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3日)。(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普通貨運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為了解決通州衛星城垃圾消納問題,減少垃圾對環境的污染。為保護環境,創建清潔優美的城市,更好地造福通州人民。 負責對通州衛星城內垃圾進行消納、填埋等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對通州衛星城日產垃圾處理的計量統計工作;負責對垃圾場環境、水質、沼氣進行監測治理;負責對中轉站壓縮后垃圾的運輸及垃圾壓縮中轉站的管理工作。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負責全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消納、回填和渣土、沙石運輸等項工作;對不達標的垃圾渣土、沙石運輸車輛提出整改意見。
技術開發及轉讓;技術推廣與服務;建筑物清潔服務;餐飲管理;園林綠化;建筑機械設備租賃;種植花卉、果樹、苗木;草坪養護;園林景觀藝術設計;會議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銷售建筑材料、金屬材料、針紡織品、廚衛用具、工藝品、五金交電、新鮮水果、新鮮蔬菜;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工程勘察設計;專業承包、施工總承包、勞務分包;物業管理。(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固體廢物污染治理;廢氣治理;水污染治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加工機械設備;租賃機械設備(不含汽車租賃);銷售機械設備、化肥、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電子產品、日用雜貨;物業管理;軟件開發;城市垃圾分類服務;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道路貨物運輸;銷售食品。(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城市垃圾分類服務;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道路貨物運輸、銷售食品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