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食品銷售;蔬菜、鮮肉、禽蛋、鮮活水產、冷凍水產、家禽、食用農產品的批發、零售、配送;餐飲管理服務;物業管理;房屋配套設施、路燈維修服務;家政服務;道路保潔服務;保潔服務;綠化養護;垃圾分類。(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園林綠化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塘渣填埋平整工程、公路橋梁工程、鋼結構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市政道路建設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隧道養護工程、環保工程、房屋拆遷工程、消防工程、路基加固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管道工程、鐵路工程、通信工程、排水排污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的施工;起重設備安裝;渣土、泥漿、垃圾清運;道路貨運經營;普通貨物倉儲服務;物業服務;停車服務;挖機、叉車、工程車、走道板、路基板、鋼管、腳手架、扣件、機械設備的租賃服務;戶外廣告牌的安裝與拆除;建筑材料的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地基及樁基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室內外裝飾工程、水電工程、塘渣填埋平整工程的施工;垃圾清運;挖掘機、鋼板的租賃;土石方工程挖掘技術的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的收集、清運,房屋拆遷服務,石灰石、黃沙、爐渣、煤渣、煤矸石、廢石、水泥預制件、脫硫石膏、鐵礦砂、石子的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
汽車零配件的研發、制造、加工、安裝、批發、零售;專用作業車的設計、制造、銷售;拖拉機變型運輸機、環境污染防治專用設備、小型挖掘機及其他農業機械、汽拖配件、機械配件、金屬拉絲的制造、加工;商務車、貨車、農用車、環衛車輛及專用車輛的銷售;環境污染防治專用設備的安裝;自營和代理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道路保潔、河道保潔、公共設施保潔;垃圾收集、分類、壓縮、清運;園林綠化種植與養護;排污處理;家政服務;普通貨運。
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遷工程、地基及樁基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室內外裝飾工程、水電工程、塘渣填埋平整工程、鋼結構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環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公路工程、電子智能化工程、礦山復綠工程的設計、施工;建筑勞務分包;物業服務、道路保潔、河道保潔、垃圾清運、渣土泥漿回填清運的服務;建筑機械設備、工程車、汽車、鋼板、挖掘機的租賃;建筑裝飾材料、燈具、電子產品、電線電纜、水暖配件、消防器材、家用電器及配件的批發、零售及網上銷售;道路貨運經營:普通貨物倉儲服務;市政設施、建筑機械設備的安裝、維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貨運(普通貨運)的服務;環衛設施的研發、維修、零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綠化工程的建設、養護、保潔;道路保潔,河道保潔,公廁保潔;公共設施的維護、保潔;垃圾收集、分類、壓縮、清運;物業服務。
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投資、開發。
生活、餐飲、建筑、園林垃圾的收集、分類、清運、無公害處理;環衛設備及設施的研發、安裝、維修、銷售;道路貨運經營;市政工程施工;管道疏通、清洗;道路保潔;河道的保潔、疏浚;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物業服務;保潔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公共基礎設施開發與建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城鄉市容管理;綠化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服務;市政設施管理;環保設備專業技術服務;機械設備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宗旨: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業務范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
環境衛生管理服務;(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市政道路清掃維護;公廁保潔服務;環境技術咨詢服務);清潔服務;公園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市場調查服務;機械設備租賃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樓宇管理;房屋修繕管理;設備管理及維修、保養管理、車輛運行及看護,秩序維修管理,清潔環衛管理,綠化管理;消防管理,物業保險管理,物流管理,倉儲管理。)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城鎮基礎設施及配套項目的投資及綜合開發建設、市政項目的投融資與建設業務;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經營業務、土地開發與整治及土地收儲、房地產開發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城鎮管理、物業管理、建筑工程設備租賃、城市建設項目的決策咨詢、項目管理、經營代理、倉儲、信息咨詢服務、建筑材料的生產及經營等業務;水利基礎設施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經營管理、屬縣級管理大中型和小(1)型與小(2)型重點水源工程;城鄉供排水、人畜飲水工程;流域開發與治理、城市防洪水環境治理與水土保持等;水利項目對外投資開發合作、工程咨詢服務;城市道路、市政公共配套設施、社會服務配套設施項目的建設、經營和管理;公路建設與管理;旅游資源開發、投資、運營及管理,旅游設施及配套工程建設;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垃圾填埋沼氣收集、利用、發電及銷售;填埋沼氣發電設備產生的余熱、余壓的收集、利用、發電及銷售;污水處理技術開發;新能源技術開發;垃圾清掃、收集、轉運、處理;銷售:塑料管材,電力設備及零配件;商務信息咨詢;土木工程、道路施工、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