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農田水利建設;現代農業和生態農業建設;農業產業化建設;園林綠化工程、建筑裝飾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城鄉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垃圾處理(許可經營項目除外);土地整理;房地產開發;保障房、安置房開發;新農村建設、城中村改造;旅游資源開發;物業管理;房屋租賃;養老管理咨詢、養老產業建設;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經營管理區政府授權管理范圍內的固定資產;企業管理服務;貨物倉儲(危險品除外);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裝潢材料、機械設備、汽車零部件、五金電器、勞保用品、電工器材、橡膠制品、電子產品的銷售及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環衛設施、綠化工具及相關材料推廣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餐廚垃圾收集處理;餐廚廢棄物收集設備安裝與服務;有機肥生產銷售;普通貨物道路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 負責鎮賚鎮內硬化街路面清掃 保潔 垃圾清運及公廁管理等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城市環境衛生監督 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城市衛生垃圾處理(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垃圾氧化發電技術的開發、研究、利用及附產品銷售.(項目籌建)
經營粉煤灰、脫硫石膏、水泥、鋼筋、砂石料等銷售,道路清掃保潔、城市垃圾的清運和處理,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廣告設計制作及家畜、家禽養殖銷售,渣土清理運輸、建筑維修與拆遷,園林綠化,物業管理服務,電廠運行維護與機械檢修,公路橋梁土石方工程施工,邊坡防護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勞務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污水處理及管道工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垃圾清理轉運服務;家政服務;物業環衛服務;墻體噴繪;建材銷售;環保用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衛生清理;保潔服務;垃圾轉運;垃圾車、機械設備、房屋、場地租賃;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貨物倉儲、裝卸服務(除危險化學品);勞務服務;日用百貨、五金交電、建筑材料銷售;物業管理;房屋修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保潔服務;垃圾清運;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市政管網疏通;物業服務;家政服務;園林綠化工程、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水電安裝工程、環衛工程設計、施工、維護;建筑材料、裝飾材料、機電設備、五金交電批發、零售;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清運、城鄉環境保潔、河道疏浚服務,城鄉道路維修,城市綠化養護;城市管道疏通,公路養護,室內保潔,物業管理,垃圾分類,普通貨運,車輛租賃服務,自有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清運,為搬家提供勞務服務,物業管理(憑資質證經營),綠化養護,建筑物室內外清潔,建筑材料、五金銷售。
環保審查意見表 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和開發利用,垃圾再生制品的生產和銷售(以上均除前置審批項目);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的開發、咨詢、服務;環保設備和產品的銷售;垃圾發電(供電屬并網供電,詳見《并網協議》),供熱。(凡涉及國家許可證或資質證管理的,憑證經營)
化糞池、工業廢水、油脂、垃圾填埋場、水質污染處理方面酶應用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以上經營范圍不涉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禁止類項目,涉及專項審批或許可證經營的,待審批后或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公用設施建設;房屋拆遷,房屋維修;房屋建筑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管道工程施工;污水處理;污泥收集、運輸;運輸處置城市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生活垃圾運輸;道路保潔;河道保潔;移動公廁租賃;環衛機械及配件、塑料制品、日用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分類服務,建材批發、零售,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設計、施工(憑有效資質經營),普通貨運,長江中下游干線及支流省際普通貨船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水面垃圾打撈,垃圾清運,化糞池清理,道路清掃保潔,園林綠化養護。
建筑垃圾回收、填埋,環境技術研發,礦地復綠復墾,土壤修復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對市政道路管網、路燈亮化、園林綠化、公園廣場、環衛設施、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工程項目進行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