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物資回收與銷售;廢舊物資回收;廢舊機械設備拆解、回收;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保產品研發及技術服務;環保產品、環保設備及資源再生利用產品的生產、銷售;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綜合利用處理處置;廢物、廢水、廢氣、廢鞋材料及廢膠水桶的回收及治理;農副產品種植、加工、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武裝押運、門衛、巡邏、守護、隨身護衛、安全檢查、安全技術防范等服務;防盜、防水、報警設備及器材的銷售;辦公用品、電腦設備及耗材的銷售、維修服務;安全技術防范設備的設計、安裝、咨詢服務;勞務派遣服務(有效期限2017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25日);汽車維修(限分公司經營);汽車租賃、機動車駕駛服務;機械維修、室內裝修;遠程監控、報警、門禁對講、安全技術防范設計、安裝、咨詢和維護服務;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貨物裝卸、分揀服務;水電機電設施設備維護;餐飲食堂經營管理服務;大型活動安保方案策劃;物業管理、道路清掃、環衛保潔、家政、園藝、綠化服務;憑銀行委托協議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以下業務:現金金庫托管;現金清分、清點;銀行自助設備清機、加鈔、維護服務;檔案管理服務;票據寄存;票據影印和保管。(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材料、石材的加工及銷售;水泥、水泥構件、混凝土銷售;預拌砂漿、預拌混凝土、預制構件的生產及銷售;機械設備租賃、加工、銷售;園林綠化設計施工;普通貨物道路運輸;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及銷售(不含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等需相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及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按照市、區人民政府下達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落實資金,核撥用款;負責籌措管理和營運婁星區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承擔婁星區區域內所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市、區兩級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土地一級市場經營與開發;經營和管理市區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用于婁星區各項基礎建設資金;開發股權經營和項目合作投資;建材生產加工與銷售;建筑工程施工;園林綠化草種培育與銷售;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服務;苗木、清潔用品、機電設備、機械設備、日用百貨、辦公用品、五金交電、裝飾材料、水暖器材、電子產品的銷售;水電安裝及維修;公共就業服務;城市、市政道路清掃保潔;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市、區政府授權的其他經營權。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及銷售(不含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等需經相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廢舊機械設備拆解;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及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物業管理(二級);市政道路清掃保潔服務;清掃保潔服務;園林綠化維護、保潔服務;工程保潔服務;停車場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道路保潔、清掃、清運及垃圾廢物利用。(涉及行政許可經營的辦理許可證或資質證后,方可經營)
道路貨物運輸服務;裝卸服務;倉儲服務;垃圾轉運;瀝青、混凝土運輸服務;渣土、砂石運輸;吊車吊裝及租賃;物流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物業服務(貳級)、家政服務;勞務派遣經營(有效期至2019年03月24日);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交通設備設施清掃維護;園林綠化維護;樹木花草病蟲害防治;物業管理;物業清潔維護;管道清理疏通;外墻清洗翻新;石材養護;餐飲服務;空調清洗。(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再生物資回收與批發;廢舊物資回收;廢舊機械設備拆解、回收;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廢舊塑料回收、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拆解、利用、加工及銷售;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后的可用零配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物質能發電;生活垃圾的處理和處置;利用自有資金進行生物質能發電工程的投資、建設;生物質能發電機組的運營管理;大氣污染治理;發電機組、配電柜、變壓器、發動機配件的銷售及維修;工業尾氣處理設備銷售及維修;垃圾填埋技術咨詢與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垃圾焚燒發電;餐廚垃圾處理;固廢處理填埋;污泥處理;農林廢棄物處理;垃圾處置項目投資;環保工程的投資咨詢與建設;垃圾、煙氣、污水、灰渣處理技術的開發及服務;環保設備的制造、銷售、安裝、維護、售后和技術服務;銷售所產生的電力和灰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山體治理垃圾、河道清理垃圾回收;水泥磚、路面磚、輕質磚、水泥瓦、水泥管道、道路井蓋生產、銷售;砂石粉碎、銷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磚類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掩埋,餐廚垃圾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城市環境衛生監督 城市環境衛生作業 衛生費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