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城區內道路清掃,垃圾糞便清運處理,公廁管養,市容環衛管理。
環保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固體廢棄物(含粉煤灰)的處理,凈水設備、環保設備、機械設備及配件、管道設備、五金、金屬材料、塑料制品、儀器儀表的銷售,生活垃圾、污泥處理設備、垃圾環保固形燃料的技術開發,垃圾焚燒發電、預處理技術的開發;建材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機電設備安裝、檢修、維護,管道安裝,土石方工程施工,脫硫脫硝設備維護、檢修,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空調安裝及維護,電梯銷售,環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勞務輸出,垃圾及物料轉運,物業清潔及管理,腳手架工程及防腐保溫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一般固廢及熱電工業一般固廢處理及填埋;粉煤灰綜合利用開發、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衛生維護,社會秩序維護,鎮區規劃建設秩序維護,文化、體育全民健身,組織會員單位進行公益事業、愛心幫扶服務。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有機肥、有機復合肥、有機生物復合肥研制、生產、銷售;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開發應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城市垃圾清掃,固體廢棄物(不含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處理,垃圾處理設備銷售,對環保能源項目進行投資建設及工程管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相關技術研發與轉讓;倉儲服務;沙石、建筑材料銷售;五金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重金屬處置,污水處理,環保綠化,垃圾填埋,市政工程,環保項目運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處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橋梁工程建筑;水利土石方工程服務;公路管理與養護;城市垃圾分類服務;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經營租賃;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屬標牌的安裝、銷售;建筑材料的銷售;利用河底淤泥、爐渣、建筑(拆遷)垃圾、粉煤灰生產、銷售燒結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新能源汽車、專用汽車、車載罐體、掛車、汽車底盤、汽車零部件(含電器儀表及蓄電池)的制造、銷售;汽車類生產與檢測設備的生產、銷售;商用車銷售;醫療器械銷售、租賃;汽車制造技術研發、技術轉讓及相關技術咨詢服務;城市及農村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服務;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服務;水域保潔服務;公廁保潔管理服務;園林綠化養護;環保技術研發、技術轉讓及相關技術咨詢服務;廠房、設備租賃經營;企業管理咨詢服務(不含期貨、證券及相關業務咨詢;不含金融業務咨詢;不含消費儲值卡等相關業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道路保潔;城市及農村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服務;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服務;水域保潔服務;公廁保潔管理服務;園林綠化養護;物業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汽車、專用車、汽車配件、環衛設備銷售及相關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物業管理服務;保潔服務;搬家服務;家政服務;建筑勞務分包;綜合布線施工;制冷設備零售、安裝及維修;環衛設備銷售;計算機及耗材、配件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政、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清掃保潔服務,河道水面保潔,家政保潔、外墻清潔、家電空調清洗、辦公樓及住宅樓開荒保潔、河道保潔、物業管理、公共場所衛生保潔、管網疏通清理、室內環境檢測及凈化及搬運服務;城市渣土管理;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廢棄物(憑資質證書經營)、廢土、渣土、污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分類處理,公廁管理維護;貨物裝卸;園林綠化工程、園林景觀工程、市政工程、路橋工程、亮化工程、水電暖工程、土方工程、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及施工;停車場管理服務;房地產信息咨詢(中介除外);企業形象策劃;清潔用品、清潔設備、廚房用品、勞保用品的購銷;勞務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樓宇(多層、高層)管理;房屋的修繕管理;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車輛運行及看護管理;秩序維護管理;清潔環衛管理;綠化管理;消防管理;物業保險管理;物業修繕;物業租售代理;物業清掃保潔;搬家、裝潢服務。車輛出租;綠化工程及花木租售;蔬菜糧食銷售;服裝清洗;美容美發;非職業技能培訓;家教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垃圾清理;污水處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道路、小區綠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宣傳、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反映會員訴求,組織收集整理傳遞行業信息,參與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組織行業內技能培訓,加強合作交流,出版刊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