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沙石銷售、建筑材料銷售及安裝、建筑垃圾、建筑渣土清理運輸;房屋拆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園林、橋梁拆遷、搬運服務,建筑垃圾、建筑沙石、建筑材料清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物業管理;路面保潔;園林綠化養護;河道清淤;河道保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掃;貨運代理;下水道疏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鎮及鄉村垃圾、渣土清掃、收集、分類、打包、運輸、處理和污水排放處置,市容、村容環境美化、綠化,照明管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鄉建筑拆除、建筑垃圾清理、運輸,城鄉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保障。按市、區有關規定負責全區建筑工地的管理、建筑渣土的銷納排放,并進行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按有關政策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加大垃圾管理力度,營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建筑工地容貌管理、建筑垃圾的排放、運輸、處置。監督檢查及違規處罰。
一般經營項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廠垃圾、河道垃圾清理。(未取得專項許可的項目除外)
建筑垃圾的收集、處理和綜合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經營項目: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處理和綜合利用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市區內建筑垃圾提供監督管理服務。建筑垃圾處置費征收 建筑垃圾私拉亂運、污染道路違章行為查處 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管理利用特許經營企業監督指導
房屋建筑垃圾、砂石料、各種建筑材料和渣土運輸;貨物配送;物流咨詢;基坑開挖;室內外回填;臨時道路、河道改造。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綜合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綜合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綜合利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