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及養護;室內外清潔服務,市政設施維護,江河保潔服務,渠道疏通,市政下水道清疏,市政下水道清淤服務,污水處理,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鄉生活垃圾清掃,河道清淤,綠化管理,園林綠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環境衛生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從事計算機軟硬件的技術開發及銷售;電子產品、LED產品、通訊產品、日用百貨、家用電器的技術研發與銷售,互聯網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企業管理咨詢,實業項目投資咨詢,物業管理咨詢(不含人才中介服務),市場營銷策劃,經濟信息咨詢(不含信托、證券、期貨、保險及其它金融業務),經營電子商務(涉及前置性行政許可的,須取得前置性行政許可文件后方可經營),綠色能源技術和產品開發銷售,園林材料、苗木的開發、銷售;生態環保產品的開發、銷售,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研發 , 固體垃圾處理技術 , 無土覆蓋技術 , 除臭及臭味控制技術 , 土壤污染修復與改良技術 , 水體與底泥污染修復與治理技術 , 水體藻類治理技術 , 及綜合性環保與治理的技術研發、服務 、 環保技術、信息咨詢 ,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除外)^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養護;電子產品、LED產品、通訊產品、日用百貨、家用電器的生產
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路橋梁工程、公路養護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電信工程、鐵路工程、造林工程、機電安裝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鋼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體育場地設施工程、防腐保溫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幕墻工程、環保工程、礦山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園林古建筑工程、特種設備工程、環衛設施工程;環境衛生清掃保潔;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招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工程機械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焚燒發電及設備供應,生活垃圾處理,廢棄物再生能源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環保新能源項目投資,環境園投資建設,垃圾收運、環衛一體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計算機軟硬件、網絡信息技術、多媒體技術、智慧園區管理系統、數字化工廠、智慧社區系統、智能家居和系統集成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設計及安裝;計算機房工程設計及安裝維護;安防信息系統、停車系統的技術開發、銷售及安裝;機電設備銷售、安裝及售后維修;環保智能、垃圾清潔智能分類的設計及安裝;建筑智能化、工業節能及電能質量控制系統、高端電源裝備、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及配套設施的設計、銷售及安裝;在網上從事商貿活動(不含限制項目),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綠化工程、智能交通控制系統、市政工程的設計及施工。
搜集環衛信息,開展咨詢服務,組織經驗交流,參與政府組織的有關活動
環衛、環保產業工程建設、運營;智能環衛系統技術開發、咨詢服務;物業管理;物流、物聯網服務;綠色新能源開發及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及銷售;廣告設計及宣傳、公關活動策劃、承辦展覽展示;環衛管理技術培訓;環衛設備銷售;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維護;市政設施建設與維護;車輛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焚燒發電;垃圾灰渣的資源化利用;環境污染治理;垃圾處理技術的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銷售、安裝、維修、研發:五金產品、裝飾材料、計算機軟硬件;電子計算器技術服務;銷售:電子產品、家用電器、辦公設備、文體用品、教學儀器、廣電設備、網絡設備、監控設備、廚房設備、樂器、音響設備、舞臺燈光設備、建筑材料、LED顯示屏、電訊器材、電線電纜;出版物零售;環衛設施工程;通訊工程;銷售、安裝:防盜報警系統、衛星導航系統、太陽能發電系統、樓宇智能化系統;建筑裝飾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電信運營商授權業務;機械設備租賃;信息系統集成;企業管理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推動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和開發加工利用規范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市場秩序
負責統計梅州城區日產垃圾量和對垃圾進行集中消殺處理;承擔垃圾資源的回收重利用等工作;負責對梅州城區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利用、處置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固體廢物、配套污水處理和城區糞便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集中處理工作。
園林綠化工程;花木養護;保潔服務;城市垃圾清運;貨運經營;清理河道雜物服務;房屋防水補漏、隔熱施工;環衛設施銷售;城市排泄物處理服務;餐廚廢棄物處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搬運、裝卸服務;機械設備租賃;造林工程規劃設計、造林工程施工;房屋修繕;有機肥銷售;環衛設施工程;建筑施工余泥渣土受納處理服務;銷售:重鈣粉、石膏粉、石灰石渣、爐渣、長石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垃圾發電(不含其它形式的發電)。(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于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環衛作業標準。(二)參與擬訂新城區環境衛生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區主要道路的清掃保潔、灑水降塵;負責城區內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糞便的清理、收集、運輸和處置。
(四)負責城區環境衛生設施(公廁、垃圾中轉站、果皮箱)、設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區“門前三包”衛生責任制的落實。
(六)負責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宣傳教育、普及市容環境衛生法律知識和科學知識、提高公民的市容環境衛生意識。
(八)負責對城區搬動、拆除、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的核準;參與城建項目配套環衛設施的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
(九)指導協調全區各鎮、街道環境衛生、垃圾處理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區城市綜合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垃圾清運;道路清掃;外墻清潔。(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衛生和設施的管理及建筑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