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左云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及周圍鄉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污水、污泥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固體廢棄物處理、利用;環保技術開發、咨詢、交流、轉讓、推廣服務;塑料廢料加工、處理、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衛生監督及垃圾收集、運輸、簡易填埋等衛生作業管理。
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物質及其它可接受的垃圾焚燒發電;自產電力;蒸汽、灰渣的銷售;環保設備及配件的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負責搞好縣城環境衛生,垃圾處理,公廁管理等項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一)在國家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依法進行投資;(二)受其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托(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所投資企業提供下列服務:1、協助或代理其所投資企業從國內外采購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和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國內外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并提供售后服務;2、在外匯管理部門的同意和監督下,在其所投資企業之間進行外匯平衡;3、為其所投資企業提供產品生產、銷售和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等服務;4、協助其所投資企業尋求貸款及提供擔保;(三)在中國境內設立科研開發中心或部門,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四)為其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為其關聯公司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信息、投資政策等咨詢服務;(五)承接母公司和關聯公司的服務外包業務;(六)塑料制品、鋼鐵制品、環衛設備、汽車外飾及零部件的批發、進出口、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并提供相關配套服務;(七)為其所投資企業的產品的國內經銷商、代理商以及與本公司、其母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簽有技術轉讓協議的國內公司、企業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八)委托境內其他企業生產\加工其產品、其母公司產品或其子公司產品并在國內外銷售;(九)為其所投資企業提供機器和辦公設備的經營性租賃服務,或依法設立經營性租賃公司;(十)參與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的中國企業的境外工程承包;以及(十一)在國內外市場以經銷的方式銷售(不含零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進口的母公司產品或母公司下屬公司的產品。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運輸服務、城市垃圾處理服務。垃圾處理設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宗旨: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業務范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環境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街巷道路清掃 衛生費收繳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普通貨物道路運輸。垃圾與污泥處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開展業務培訓,制定行規行約,維護會員利益,提供咨詢服務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城市環境衛生監督 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商場、酒店、寫字樓的經營管理及其小區物業管理、家政服務、小區規劃及布置服務;市政項目的策劃及運營服務(國家專控及審批項目除外);銷售:環衛工具及其用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智能環衛系統技術開發、咨詢服務;環衛、環保產業開發、建設、運營(包括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轉運、中轉站建設、公廁建設運營、垃圾分類及處理處置、污水污泥處理、河道保潔);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維護;市政設施建設、維護;環衛車輛、設備租賃與銷售;綠色新能源開發及利用;物流、物聯網服務;普通貨物道路運輸;利用自有媒介設計、代理、制作及發布廣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收集、拉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環衛設備代售、維修;造林苗、城鎮綠化苗生產(保賢、南胡、大象、汾曲、索家堡);造林苗、城鎮綠化苗批發、零售(保賢、南胡、大象、汾曲、索家堡)。(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和公路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瀝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乳化石油瀝青、水穩碎石料、水穩砂礫料、機制砂、水泥預制品生產及銷售;砂礫、碎石機加工;土石方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